关于制定、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
来源 : 学院教务办 作者 : 学院教务办 时间 : 2014-11-04
教学大纲是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对课程教学基本要求而制定的重要教学文件。教学大纲要努力贯彻正确的指导思想,根据专业特点,体现改革精神,服从课程结构及教学安排的整体需要,防止单纯追求局部体系的完善。
制定教学大纲的一般程序:
一、由各个专业部组织,原则上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教师参加教学大纲编写;
二、不同的教师担任同一门课程由其中一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负责编写教学大纲;
三、以专业部为单位讨论、论证教学大纲,通过后交学院教务办;
四、学院以教学副院长组织专家讨论审议课程教学大纲,通过后报教务处;
教学大纲一经确定,每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都应严格执行。对教学大纲的微调须经课程所属专业部认定。
公体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应根据《<大学体育>课程教学实施方案》和相关文件,并参照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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