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查处学生宿舍违章电器的通知
各位同学:
《杭州师范大学校内治安管理规定》及《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相关条例明确规定,不得在集体宿舍使用明火及大功率违章电器。
为安全起见,校保卫、学工有关部门和后勤服务集团一起将定期开展宿舍内违章电器的联合专项检查,后勤服务集团公寓服务中心将开展不定期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宿舍内发现的违章电器将作以下处理:
1.登记在册。对于发现违章电器(电热杯、“热得快”、电火锅、电水壶、电饭锅、电磁炉、电热毯等)的宿舍,将详细记录寝室人员信息。
2.代为保管。对于发现违章电器的宿舍,将发放“违章电器代为保管通知单”,同时在违章电器上贴好标签信息,由后勤服务集团公寓服务中心代为保管。
3.通报信息。对于发现违章电器的宿舍人员信息每周汇总通报至各二级学院、研工部、学工部处理,每月汇总通报至保卫处。
4.凭证领取。在放假离校时,同学可凭“违章电器代为保管通知单”至公寓大厅登记领回。
5.集中处理。对于毕业后无人认领的违章电器,将交由保卫处统一处理。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公寓服务中心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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