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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体育学院     作者 : 体育学院     时间 : 2016-12-02

根据校相关通知,2017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已经展开,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附件1),现就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此项工作是培养大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激发大学生的科技创新潜能,提高大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以此次项目申报工作为契机,推动本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

2.希望各学院认真做好项目的发动与组织工作,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特别是对“申报条件及对象”的有关要求),把好申报工作的质量,加强申报项目的团队人员组成、指导教师的配备和推荐工作,确保项目申报工作顺利开展和项目的立项率;

3.为鼓励在校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等科研活动, 本次新苗人才申报特设各类学生组织申报绿色通道。校院各类学生组织,可结合自己的工作,开展各项创新创业研究。但需在学院汇总表的“备注”一栏标注学生组织具体名称;

4.请各单位于2016年12月12日下午4点前将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3份)和项目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报送至体育与健康学院团委D-511,并将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410278108@qq.com

如有不明事项,请与校科协新苗负责人联系。联系人:常洋,28865388,柯岳君15715789400/689400,卢高洋668565

附件:

         附件一: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二:申报书

共青团体育与健康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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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教育

关于开展2017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体育学院 · 2016-12-02

根据校相关通知,2017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已经展开,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附件1),现就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此项工作是培养大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激发大学生的科技创新潜能,提高大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以此次项目申报工作为契机,推动本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

2.希望各学院认真做好项目的发动与组织工作,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特别是对“申报条件及对象”的有关要求),把好申报工作的质量,加强申报项目的团队人员组成、指导教师的配备和推荐工作,确保项目申报工作顺利开展和项目的立项率;

3.为鼓励在校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等科研活动, 本次新苗人才申报特设各类学生组织申报绿色通道。校院各类学生组织,可结合自己的工作,开展各项创新创业研究。但需在学院汇总表的“备注”一栏标注学生组织具体名称;

4.请各单位于2016年12月12日下午4点前将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3份)和项目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报送至体育与健康学院团委D-511,并将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410278108@qq.com

如有不明事项,请与校科协新苗负责人联系。联系人:常洋,28865388,柯岳君15715789400/689400,卢高洋668565

附件:

         附件一: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二:申报书

共青团体育与健康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