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优良学风。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请各班级认真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测评)和各项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根据《体育与健康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完成班级内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2.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16〕27号)的规定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做好各班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3.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15〕57号)的规定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做好2013-2015级各班学生师范专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1、各班级要秉承公开民主原则,由全体同学推选出3名同学组成本班综合测评小组,1名同学任组长,并在3月1日前上交全体同学签名的委托书。
2、综合测评表将于3月2日开始发放,请全体同学认真填写,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只需复印件与测评表装订成册,无证明材料不加分。
3、请各班级严格遵守综合测评工作的程序及安排。3月8日(周三)下午召开各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成员首轮测评培训会。具体时间地点待通知。
4、各班级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和学院有关制度做好各项评比工作,评比结果经班主任签字确认后,报送院学工办。
以上事项,如有不明之处,请联系院学工办徐老师,联系电话:28865390。
体育与健康学院学工办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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