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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与健康学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计划


来源 : 体育学院     作者 : 体育学院     时间 : 2017-09-29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杭州师范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根据学校2017年党政工作要点和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学校党委、纪委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从严治党,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围绕学校发展建设的中心工作,强化监督,完善制度,推动学院改革发展。

二、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保障学院改革发展

1、严格落实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学校要求,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实行统一领导,调整学院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制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制定《学院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实施意见》,任务责任分解,推动工作落实。

2、维护党章,严肃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加强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监督检查。

3、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书记、院长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与学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按学校责任书规定的内容与要求,切实履行党风廉政责任。进一步明确学院党政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地位,不断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按照学校的要求在全院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4、加强党内监督,完善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学院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三重一大”),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严格决策程序。有的要通过“教代会”,重要干部任免实行民主推荐、考核、票决等程序,不能搞临时动议,少数人说了算。完善学院党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促进学院重大事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真正做到有章可循、令行禁止,切实提高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公平公正做好新一轮聘任、人才引进等工作。

5、进一步落实党务、院务和信息公开。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完善学院党务、院务和信息公开相应的配套措施方案。按照党务、院务和信息公开的原则和有关规定,学院重大决策、大宗物资采购,重要干部任免等工作内容和程序要公开,让大家参与监督,坚持按程序办事,按规定办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切实将学院的党务、院务和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6、建立长效机制。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学校党委有关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大力整治“慵懒散奢”等不良风气。重点纠正“三公”经费、铺张浪费等四风问题,改进工作作风,服务师生,提高师生满意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树立勤俭办学理念,加强资源管理,减少浪费,推进学院作风建设。配合学校做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检查和审计工作。

三、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1、根据学校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求,完善《学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4—2017年实施细则》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认真总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成功经验,查找风险点和预防举措,谋划好下一阶段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并组织落实。

2、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学院监督机制,控制设备采购、成果转化、实习实践、转专业、自主招生、经费管理、科研经费、对外交流、合作合同等重点领域中的风险,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学院民主决策管理、干部人事、财务管理、招生考试、物资采购等重要环节,及时建立和完善两级管理体制下的决策、人事、财务、资产、学科等制度。进一步落实教代会制度,推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3、严肃财经纪律,实行预决算制度,推行“三公经费”、科研经费和学科经费的公开,加强经费的规范管理,杜绝“小金库”。加强各类评审评比、推优、考核、分配、选聘干部(含学生)、发展党员、贫困生资助等公平公正。

四、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创建廉洁氛围和环境

1、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认真学习中央党风廉政建设等法律法规文件,提高思想认识,大力弘扬勤俭办学、联系群众,求真务实、发扬民主、科学决策等优良作风,做到依法管理、严格自律,推动党员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有明显转变。

2、开展廉政形势和警示教育。组织学院全体师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学习活动,通过形势报告、警示报告、参观等形式,提高师生廉洁自律意识。强化师德师风和学风建设,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和廉洁从教教育加强对学科带头人、科研项目负责人等的教育管理监督,遵守学术道德,防止学术不端行动发生。在学生中开展以廉政理论为指导、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创建和谐校园为目标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推进廉政文化进课堂、进寝室。落实抓早抓小要求,认真开展谈话提醒教育工作。

五、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

1、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德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以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相关规定。

2、加强领导,落实齐抓共管机制,督促下属部门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学院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安排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计划,年中进行廉政建设自查和分析,年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并定期向学校党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实施情况

3、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须及时报告校分管领导和纪委,并支持、协助配合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查处。负责或受校领导、纪委的委托,与工作职责范围内管理的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或诫勉谈话,并及时汇报廉政谈话情况。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和培训,提升工作水平,树立廉洁自律、勤奋工作的良好形象。

                                       ○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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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体育与健康学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计划

体育学院 · 2017-09-29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杭州师范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根据学校2017年党政工作要点和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学校党委、纪委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从严治党,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围绕学校发展建设的中心工作,强化监督,完善制度,推动学院改革发展。

二、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保障学院改革发展

1、严格落实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学校要求,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实行统一领导,调整学院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制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制定《学院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实施意见》,任务责任分解,推动工作落实。

2、维护党章,严肃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加强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监督检查。

3、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书记、院长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与学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按学校责任书规定的内容与要求,切实履行党风廉政责任。进一步明确学院党政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地位,不断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按照学校的要求在全院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4、加强党内监督,完善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学院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三重一大”),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严格决策程序。有的要通过“教代会”,重要干部任免实行民主推荐、考核、票决等程序,不能搞临时动议,少数人说了算。完善学院党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促进学院重大事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真正做到有章可循、令行禁止,切实提高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公平公正做好新一轮聘任、人才引进等工作。

5、进一步落实党务、院务和信息公开。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完善学院党务、院务和信息公开相应的配套措施方案。按照党务、院务和信息公开的原则和有关规定,学院重大决策、大宗物资采购,重要干部任免等工作内容和程序要公开,让大家参与监督,坚持按程序办事,按规定办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切实将学院的党务、院务和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6、建立长效机制。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学校党委有关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大力整治“慵懒散奢”等不良风气。重点纠正“三公”经费、铺张浪费等四风问题,改进工作作风,服务师生,提高师生满意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树立勤俭办学理念,加强资源管理,减少浪费,推进学院作风建设。配合学校做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检查和审计工作。

三、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1、根据学校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求,完善《学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4—2017年实施细则》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认真总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成功经验,查找风险点和预防举措,谋划好下一阶段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并组织落实。

2、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学院监督机制,控制设备采购、成果转化、实习实践、转专业、自主招生、经费管理、科研经费、对外交流、合作合同等重点领域中的风险,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学院民主决策管理、干部人事、财务管理、招生考试、物资采购等重要环节,及时建立和完善两级管理体制下的决策、人事、财务、资产、学科等制度。进一步落实教代会制度,推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3、严肃财经纪律,实行预决算制度,推行“三公经费”、科研经费和学科经费的公开,加强经费的规范管理,杜绝“小金库”。加强各类评审评比、推优、考核、分配、选聘干部(含学生)、发展党员、贫困生资助等公平公正。

四、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创建廉洁氛围和环境

1、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认真学习中央党风廉政建设等法律法规文件,提高思想认识,大力弘扬勤俭办学、联系群众,求真务实、发扬民主、科学决策等优良作风,做到依法管理、严格自律,推动党员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有明显转变。

2、开展廉政形势和警示教育。组织学院全体师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学习活动,通过形势报告、警示报告、参观等形式,提高师生廉洁自律意识。强化师德师风和学风建设,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和廉洁从教教育加强对学科带头人、科研项目负责人等的教育管理监督,遵守学术道德,防止学术不端行动发生。在学生中开展以廉政理论为指导、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创建和谐校园为目标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推进廉政文化进课堂、进寝室。落实抓早抓小要求,认真开展谈话提醒教育工作。

五、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

1、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德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以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相关规定。

2、加强领导,落实齐抓共管机制,督促下属部门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学院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安排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计划,年中进行廉政建设自查和分析,年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并定期向学校党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实施情况

3、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须及时报告校分管领导和纪委,并支持、协助配合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查处。负责或受校领导、纪委的委托,与工作职责范围内管理的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或诫勉谈话,并及时汇报廉政谈话情况。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和培训,提升工作水平,树立廉洁自律、勤奋工作的良好形象。

                                       ○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