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与健康学院会议考勤实施办法(试行)
体育与健康学院会议考勤实施办法(试行)
会议是贯彻落实学院管理工作的重要渠道,是学院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参加学院召开的各类会议是每位教职工应尽的义务。为加强学院对会议的管理,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教职工考勤和请假管理规定的通知》(杭师大人〔2016〕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议范围
学院会议指全院教职工大会。
二、请假制度
学院教职工必须按规定参加学院召开的的教职工大会。教职工因疾病、因公外出、参加重要会议等情况无法参加会议的须至少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并详细填写请假单。教师向院长请假,行政人员向书记请假。
三、考核办法
1、每次会议均需本人签到,会后由办公室张榜公示。
2、全院教职工会议全勤者按1.5系数计发学院年终奖;无故缺会达1次者按1.3系数计发学院年终奖;无故缺会达2次者按1.2系数计发学院年终奖;无故缺会达3次者按1.0系数计发学院年终奖,同时本年度考核不能评优;无故缺会达5次者不发学院年终奖,同时本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3、因病、因公不能参加会议的不计入无故缺会情况,但需履行请假手续(提供病假等相关佐证材料)。因私请假(不含因病)者从第3次起按1.3系数计发学院年终奖,第4次起按1.2系数计发学院年终奖,第5次起按1.0系数计发学院年终奖。
4、各部门(支部)应加强对会议的考核,做好各类会议考勤记录并应将会议的出勤率与学校、学院的各类先进评比、荣誉称号、职务(职称)晋升等挂钩。
5、学院及相关部门召集的会议可参照此实施办法执行。
6、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办公室负责解释。
7、本实施办法自学院双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二O一九年三月十三日
主题词:会议 考勤 实施 办法
报送:校办 人事处
体育与健康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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