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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体育学院     作者 : 体育学院     时间 : 2020-09-29

各班级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依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16〕49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我校2020年省政府学金评定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符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相关要求。

(五)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评选学年综合素质评价为基本素质优秀、发展素质良好及以上。成绩排名在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30%,且无补考课程。评选学年如成绩排名未进入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 30%,但进入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 50%,在以下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可单独申报

1.以第一作者在二级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刊登作品,或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2.在学校认定的一类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类竞赛中获全国二等奖及以上或省一等奖(设特等奖的为特等奖)的奖励,团体项目应为核心成员(排名前三)。

3.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中获全国个人项目前五名、集体项目前六名,或全省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四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排名前三)。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全国前三名(或二等奖及以上)、省级第一名(或一等奖),集体项目应为核心成员(排名前三)。

4.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团体项目应为核心成员(排名前三)。

5.获省部级以上其它个人荣誉或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为学校获得重大荣誉者。

三、名额分配及有关政策

1.体育与健康学院省政府奖学金名额为26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2.同一学年内,省政府奖学金不能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其他外设奖学金兼得。

四、申请办法

学生10月7日前将附件1《2019-2020年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佐证材料以电子版的形式压缩,以“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姓名”命名发送到xjhty@hznu.edu.cn。(备注:“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必须是参评学年度)。

  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处联系,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28865390

附件1.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填写模板

体育与健康学院学工办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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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体育学院 · 2020-09-29

各班级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依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16〕49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我校2020年省政府学金评定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符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相关要求。

(五)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评选学年综合素质评价为基本素质优秀、发展素质良好及以上。成绩排名在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30%,且无补考课程。评选学年如成绩排名未进入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 30%,但进入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 50%,在以下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可单独申报

1.以第一作者在二级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刊登作品,或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2.在学校认定的一类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类竞赛中获全国二等奖及以上或省一等奖(设特等奖的为特等奖)的奖励,团体项目应为核心成员(排名前三)。

3.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中获全国个人项目前五名、集体项目前六名,或全省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四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排名前三)。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全国前三名(或二等奖及以上)、省级第一名(或一等奖),集体项目应为核心成员(排名前三)。

4.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团体项目应为核心成员(排名前三)。

5.获省部级以上其它个人荣誉或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为学校获得重大荣誉者。

三、名额分配及有关政策

1.体育与健康学院省政府奖学金名额为26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2.同一学年内,省政府奖学金不能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其他外设奖学金兼得。

四、申请办法

学生10月7日前将附件1《2019-2020年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佐证材料以电子版的形式压缩,以“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姓名”命名发送到xjhty@hznu.edu.cn。(备注:“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必须是参评学年度)。

  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处联系,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28865390

附件1.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填写模板

体育与健康学院学工办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