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通知公告 > 学生公告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体育学院     作者 : 体育学院     时间 : 2020-11-03

各班级

2020-2021学年学费减免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费减免对象

本次学费减免对象为全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关注在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等奖助项目的评审工作结束之后,仍需要学校资助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群体。

二、学费减免额度和人数

本次学费减免额度上限:学费部分全免;下限:不低于500元。

各学院根据学生申请并结合其所获得的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其它各项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等情况,确定确实需要给予学费减免的学生名单和金额。

三、学费减免申请、评审和信息报送方法

学生填写《2020-2021学年学费减免申请审批表》(附件1)提出学费减免申请;纸质版于11月5日中午12点前交至恕园40-502徐老师处。

学院评审后由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在申请表学院意见栏签署审批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

四、学费减免经费开支渠道

学费减免金额从学院的困难生资助专项经费中开支。

学院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摸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状况,认真高质量的完成本次学费减免评审工作。

体育与健康学院

2020年11月3日

附件1:2020-2021学年学费减免申请审批表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 邮编:311121
书记邮箱:tyyjkxy@hznu.edu.cn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学生公告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体育学院 · 2020-11-03

各班级

2020-2021学年学费减免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费减免对象

本次学费减免对象为全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关注在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等奖助项目的评审工作结束之后,仍需要学校资助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群体。

二、学费减免额度和人数

本次学费减免额度上限:学费部分全免;下限:不低于500元。

各学院根据学生申请并结合其所获得的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其它各项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等情况,确定确实需要给予学费减免的学生名单和金额。

三、学费减免申请、评审和信息报送方法

学生填写《2020-2021学年学费减免申请审批表》(附件1)提出学费减免申请;纸质版于11月5日中午12点前交至恕园40-502徐老师处。

学院评审后由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在申请表学院意见栏签署审批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

四、学费减免经费开支渠道

学费减免金额从学院的困难生资助专项经费中开支。

学院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摸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状况,认真高质量的完成本次学费减免评审工作。

体育与健康学院

2020年11月3日

附件1:2020-2021学年学费减免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