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17〕17号)《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22〕7号)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24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综合素质评价
学院应按照校、院相关文件和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学生2023-2024学年的综合表现,做好二、三年级研究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各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选,新生的学业奖学金一般按照入学时的综合情况进行评审。
二、工作内容
1.根据《体育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开展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2.根据《体育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开展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工作。
三、评奖评优项目类别和名额
(一)国家奖学金:我校国奖名额以省教育厅正式下拨的数量进行分配。候选人必须符合学校文件规定的评审条件,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22〕7号)文件。
(二)学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一等奖比例为研究生总人数15%,二等奖比例为研究生总人数30%,三等奖不限定比例;单项奖学金比例不超过研究生总人数的20%。具体评选条件详见《体育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文件。
(三)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0%;优秀研究生干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比例不超过本单位研究生干部数的15%,学校推荐比例不超过学校研究生干部数的20%。具体评选条件详见《体育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文件。
四、具体时间安排
1.学生申报材料:9月12日-9月23日
2.学院审核时间:9月12日-9月30日
3. 研工部审核时间:10月8日-10月11日
五、相关要求
1.报送材料
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可参考《体育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首先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充分的证明材料(未提交证明材料不予加分),报年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会议进行评议,核算出初步评价结果后反馈给学生,听取意见,接受申诉。
2.材料要求
所有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出版刊物,学术会议材料等)落款时间必须为2023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12日之间。
3.报送截止时间
所有材料请于2024年9月23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恕园40-502杜云龙老师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20200045@hznu.edu.cn。
六、注意事项
1.在评奖评优过程中,严格按照文件中规定的奖学金等级和标准要求进行评比。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时、高质量地完成评审工作。未尽事宜请与学工办联系,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28861780。
体育学院学工办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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