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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欧阳嫄     作者 : 欧阳嫄     时间 : 2023-08-21

各班级: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优良学风。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2—2023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各项评奖评优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学〔2021〕70号)和《杭州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预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杭师大学〔2019〕3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本科生、预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2.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22〕37号)、《杭州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杭师大学〔2019〕34号)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等文件要求,做好本科生、预科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3.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22〕25号)文件要求,做好优良学风班、先进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推荐工作。

 4.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文明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5号)和《杭州师范大学特色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6号)等文件要求,做好文明寝室和特色寝室评选推荐工作。

二、具体安排

  1.严格执行学校文件规定和各学院制订的评选细则,本学院评奖评优实施细则应在评比工作开始前在学生中公开公布。

  2.充分掌握和利用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在“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中进行(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xgxt.hznu.edu.cn/;具体操作和使用说明见附件1、2)。


图片1

1: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学生综合测评功能流程图


图片2


2: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学生评奖评优功能流程图


  3.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评选各环节,各环节时间段截止,系统自动关闭,学生和学院将无法申请和审核。具体时间安排如下(时间暂定):

 1.学生综测及班级审核时间:8月10日-9月21日

 2.学院综测审核时间:9月6日-9月26日

 3.系统综测审批时间:9月11日-9月26日

 4.综测确认时间:9月26日-9月30日

 5.评奖评优时间:9月19日-10月15日

 6.学工部审核时间:10月5日-10月17日

  4.按照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1.报送材料

   各位同学下载(附件3)文件,填写综合素质测评表,以(班级+姓名方式)报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进行评议,核算出初步评价结果后反馈给学生,听取意见,接受申诉;

   2.材料要求

   所有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出版刊物,学术科研材料等)落款时间必须为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8月31日之间。

   3.报送截止时间

   所有电子版材料请各班综测小组组长于2023年9月10日前依据通知以班级命名文件形式上交到学院学工办学习部邮箱904849366@QQ.com。

三、相关要求

1.学院充分认识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性,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的原则做好各项评选工作,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规范流程执行,评选材料报送学生处前,要面向本院学生公示评选结果。

2.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学院学工办联系,联系人:欧阳老师,联系电话:28861297。

      附件1: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学生综合测评功能说明书

      附件2: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学生评奖评优功能说明书

      附件3:综合测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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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体育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工作的通知

欧阳嫄 · 2023-08-21

各班级: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优良学风。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2—2023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各项评奖评优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学〔2021〕70号)和《杭州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预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杭师大学〔2019〕3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本科生、预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2.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22〕37号)、《杭州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杭师大学〔2019〕34号)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等文件要求,做好本科生、预科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3.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22〕25号)文件要求,做好优良学风班、先进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推荐工作。

 4.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文明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5号)和《杭州师范大学特色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6号)等文件要求,做好文明寝室和特色寝室评选推荐工作。

二、具体安排

  1.严格执行学校文件规定和各学院制订的评选细则,本学院评奖评优实施细则应在评比工作开始前在学生中公开公布。

  2.充分掌握和利用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在“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中进行(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xgxt.hznu.edu.cn/;具体操作和使用说明见附件1、2)。


图片1

1: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学生综合测评功能流程图


图片2


2: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学生评奖评优功能流程图


  3.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评选各环节,各环节时间段截止,系统自动关闭,学生和学院将无法申请和审核。具体时间安排如下(时间暂定):

 1.学生综测及班级审核时间:8月10日-9月21日

 2.学院综测审核时间:9月6日-9月26日

 3.系统综测审批时间:9月11日-9月26日

 4.综测确认时间:9月26日-9月30日

 5.评奖评优时间:9月19日-10月15日

 6.学工部审核时间:10月5日-10月17日

  4.按照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1.报送材料

   各位同学下载(附件3)文件,填写综合素质测评表,以(班级+姓名方式)报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进行评议,核算出初步评价结果后反馈给学生,听取意见,接受申诉;

   2.材料要求

   所有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出版刊物,学术科研材料等)落款时间必须为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8月31日之间。

   3.报送截止时间

   所有电子版材料请各班综测小组组长于2023年9月10日前依据通知以班级命名文件形式上交到学院学工办学习部邮箱904849366@QQ.com。

三、相关要求

1.学院充分认识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性,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的原则做好各项评选工作,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规范流程执行,评选材料报送学生处前,要面向本院学生公示评选结果。

2.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学院学工办联系,联系人:欧阳老师,联系电话:28861297。

      附件1: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学生综合测评功能说明书

      附件2: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学生评奖评优功能说明书

      附件3:综合测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