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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在校生申报实体创业奖励的通知


来源 : 常洋     作者 : 常洋     时间 : 2023-11-21

为培养学校学生创业意识、激发创业热情,积极鼓励我校学生参与创业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创业氛围,现依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创业奖励办法》、《杭州师范大学马云教育基金创新创业专项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就申报2023-2024学年在校生实体创业奖励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营业执照注册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6日。

三、奖励条件

创业项目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法定代表人为申请人。

四、奖励办法

1.创业项目经工商注册登记为个体经营户,奖励1000元;经工商注册登记创立企业,奖励3000元。

2.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创业团队(法人代表毕业后三年内)招聘我校毕业生(该生于当年8月30日之前毕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每招聘一名毕业生,奖励200元。

3.每个申请人和创业项目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奖励,若已获学校相关部门的其他创业奖励,则不列入此次奖励范围。

4.为避免出现奖励不能及时发放的情况,请同学们在“附件1”中务必填写校财务系统登记在册的交通银行卡号、开户行等相关信息。

五、申请人须提供材料

1.《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创业奖励申请书》(附件1);

2.学生证、身份证、营业执照扫描件;

3.《劳动聘用合同》扫描件。

六、奖励流程

1.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 学院进行审核;

3.学生处进行复核;

4.通过复核的项目在学校就业创业网和杭州师范大学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5.根据奖励类别对申报人发放奖金。

请申报奖励者于2023年11月28日前将“五、申请人须提供材料”电子版以及“附件1”纸质版交至体育学院,恕园40-502,常洋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人提交所有电子材料发至邮箱20130096@hznu.edu.cn。

联系人:常老师,电话:28865388。

体育学院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创业奖励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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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关于2023-2024学年在校生申报实体创业奖励的通知

常洋 · 2023-11-21

为培养学校学生创业意识、激发创业热情,积极鼓励我校学生参与创业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创业氛围,现依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创业奖励办法》、《杭州师范大学马云教育基金创新创业专项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就申报2023-2024学年在校生实体创业奖励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营业执照注册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6日。

三、奖励条件

创业项目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法定代表人为申请人。

四、奖励办法

1.创业项目经工商注册登记为个体经营户,奖励1000元;经工商注册登记创立企业,奖励3000元。

2.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创业团队(法人代表毕业后三年内)招聘我校毕业生(该生于当年8月30日之前毕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每招聘一名毕业生,奖励200元。

3.每个申请人和创业项目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奖励,若已获学校相关部门的其他创业奖励,则不列入此次奖励范围。

4.为避免出现奖励不能及时发放的情况,请同学们在“附件1”中务必填写校财务系统登记在册的交通银行卡号、开户行等相关信息。

五、申请人须提供材料

1.《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创业奖励申请书》(附件1);

2.学生证、身份证、营业执照扫描件;

3.《劳动聘用合同》扫描件。

六、奖励流程

1.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 学院进行审核;

3.学生处进行复核;

4.通过复核的项目在学校就业创业网和杭州师范大学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5.根据奖励类别对申报人发放奖金。

请申报奖励者于2023年11月28日前将“五、申请人须提供材料”电子版以及“附件1”纸质版交至体育学院,恕园40-502,常洋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人提交所有电子材料发至邮箱20130096@hznu.edu.cn。

联系人:常老师,电话:28865388。

体育学院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创业奖励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