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杭州市春风办、教育局关于印发《“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我校2024年“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以下简称“培优助学金”)评审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已经享受过“娃哈哈·春风助学”学费援助的,不重复享受。
二、助学金标准
培优助学金分二档:
(一)一档(0名):助学金5000元/学年;
(二)二档(1名):助学金2500元/学年。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3.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简朴;
4.学习刻苦,品学兼优,上年学生综合成绩列专业或班级前50%(一档),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限最低选修学分内)无不及格(二档)。
(二)下列人群如符合以上同等条件的,可优先考虑推荐:
1.来自国家级贫困县的农村地区或杭州市对口帮扶、合作和支援地区;
2.孤儿或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
四、评审办法
(一)培优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学生依据申请条件填写《“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申请表》(附件)、提供相关成绩证明,向所在学院提交纸质材料;学院认真审核学生所报申请,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内张榜公布,广泛征求师生意见,无异议后按照要求签署意见并盖学院公章,同时填写《“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发放名单汇总表》。
(二)学校将对学院推荐的拟获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后,向市春风办报送材料。市春风办审核无异议后将助学金拨付至学校,由学校计财处通过银行卡打卡发放的方式将助学金发放给困难学生本人。
(三) 特别说明: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奖学金和外设奖助学金之间不能兼得;根据《“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实施办法》规定,已经享受过“娃哈哈·春风助学”学费援助的,不重复享受。
五、材料报送
2024年10月11日中午12点前报送《“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申请表》(电子版)。以“春风助学-姓名”命名发送到17754125360@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学工办联系,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28861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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