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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工作的通知


来源 : 王琛     作者 : 王琛     时间 : 2025-09-10

各班级: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优良学风。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4—2025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各项评奖评优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学〔2021〕70号)和《杭州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预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杭师大学〔2019〕3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本科生、预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2.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办法》(杭师大学〔2023〕67号)、《杭州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杭师大学〔2019〕34号)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等文件要求,做好本科生、预科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3.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办法》(杭师大学〔2023〕67号)文件要求,做好优良学风班、先进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推荐工作。

4.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文明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5号)和《杭州师范大学特色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6号)等文件要求,做好文明寝室和特色寝室评选推荐工作。

二、具体安排

1.严格执行学校文件规定和各学院制订的评选细则,本学院评奖评优实施细则应在评比工作开始前在学生中公开公布。

2.充分掌握和利用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在“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中进行(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xgxt.hznu.edu.cn/;具体操作和使用说明见附件1、2)。



图片1


1: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学生综合测评功能流程图

图片2


2: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学生评奖评优功能流程图


3.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评选各环节,各环节时间段截止,系统自动关闭,学生和学院将无法申请和审核。具体时间安排如下(时间暂定):

(1)学生综测及班级审核时间:9月5日-9月25日

(2)学院综测审核时间:9月15日-9月30日

(3)系统综测审批时间:9月20日-9月30日

(4)综测确认时间:9月30日-10月8日

(5)评奖评优时间:9月22日-10月15日

(6)学工部审核时间:10月10日-10月22日

4.按照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1)报送材料

各位同学下载(附件3)文件,填写综合素质测评表,以(班级+姓名方式)报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进行评议,核算出初步评价结果后反馈给学生,听取意见,接受申诉;

  (2材料要求

所有证明材料附件4(如荣誉证书,出版刊物,学术科研材料等)落款时间必须为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9月7日之间。

  (3报送截止时间

所有电子版材料请各班综测小组组长于2025年9月25日前依据通知以班级命名文件形式上交到学院学工办学习部邮箱3517029468@qq.com

  三、相关要求

1.学院充分认识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性,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的原则做好各项评选工作,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规范流程执行,评选材料报送学生处前,要面向本院学生公示评选结果。

2.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学院学工办联系,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28865388。    

附件1: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学生综合测评功能说明书

附件2: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学生评奖评优功能说明书

附件3:综合素质测评表

附件4:综测证明材料



                                                                                                    体育学院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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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体育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工作的通知

王琛 · 2025-09-10

各班级: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优良学风。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4—2025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各项评奖评优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学〔2021〕70号)和《杭州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预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杭师大学〔2019〕3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本科生、预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2.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办法》(杭师大学〔2023〕67号)、《杭州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杭师大学〔2019〕34号)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等文件要求,做好本科生、预科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3.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办法》(杭师大学〔2023〕67号)文件要求,做好优良学风班、先进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推荐工作。

4.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文明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5号)和《杭州师范大学特色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6号)等文件要求,做好文明寝室和特色寝室评选推荐工作。

二、具体安排

1.严格执行学校文件规定和各学院制订的评选细则,本学院评奖评优实施细则应在评比工作开始前在学生中公开公布。

2.充分掌握和利用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在“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中进行(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xgxt.hznu.edu.cn/;具体操作和使用说明见附件1、2)。



图片1


1: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学生综合测评功能流程图

图片2


2: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学生评奖评优功能流程图


3.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评选各环节,各环节时间段截止,系统自动关闭,学生和学院将无法申请和审核。具体时间安排如下(时间暂定):

(1)学生综测及班级审核时间:9月5日-9月25日

(2)学院综测审核时间:9月15日-9月30日

(3)系统综测审批时间:9月20日-9月30日

(4)综测确认时间:9月30日-10月8日

(5)评奖评优时间:9月22日-10月15日

(6)学工部审核时间:10月10日-10月22日

4.按照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1)报送材料

各位同学下载(附件3)文件,填写综合素质测评表,以(班级+姓名方式)报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进行评议,核算出初步评价结果后反馈给学生,听取意见,接受申诉;

  (2材料要求

所有证明材料附件4(如荣誉证书,出版刊物,学术科研材料等)落款时间必须为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9月7日之间。

  (3报送截止时间

所有电子版材料请各班综测小组组长于2025年9月25日前依据通知以班级命名文件形式上交到学院学工办学习部邮箱3517029468@qq.com

  三、相关要求

1.学院充分认识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性,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的原则做好各项评选工作,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规范流程执行,评选材料报送学生处前,要面向本院学生公示评选结果。

2.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学院学工办联系,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28865388。    

附件1: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学生综合测评功能说明书

附件2: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学生评奖评优功能说明书

附件3:综合素质测评表

附件4:综测证明材料



                                                                                                    体育学院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