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学院各类公务用车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公务用车管理,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今后各部门(个人)申请公务用车按以下规定执行:
1、严禁公车私用,教职工出差按规定领取了出差补贴的,一律不得使用公务车接送,所有申请公务用车的事由必须符合学校的相关规定。
2、学院各部室因公务活动需要申请学校后勤车队派车的,用车申请人须按规定填写《杭师大体育与健康学院公务用车审批单》。
3、《审批单》须由分管领导签字,学院办公室审核,学院主要负责人最后签字审批。
4、用车申请人凭填写完备的《审批单》到学院办公室申请学校后勤车队派车。
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