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工作的通知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优良学风。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1—2022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各项评奖评优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学〔2021〕70号)和《杭州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预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杭师大学〔2019〕3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本科生、预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2.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22〕37号)、《杭州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杭师大学〔2019〕34号)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等文件要求,做好本科生、预科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3.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22〕25号)文件要求,做好优良学风班、先进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推荐工作。
4.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励学奖学金实施细则》等捐赠奖学金评定办法和名额分配,做好各类捐赠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具体名额根据学院学生人数分配,详见附件1)。
5.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文明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5号)和《杭州师范大学特色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6号)等文件要求,做好文明寝室和特色寝室评选推荐工作。
6.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文明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5号)和《杭州师范大学特色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6号)等文件要求,做好文明寝室流程特色寝室评选推荐工作。
二、工作流程
1.严格执行学校文件规定和各学院制订的评选细则,本学院评奖评优实施细则应在评比工作开始前在学生中公开公布。
2.充分掌握和利用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在“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中进行(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xgxt.hznu.edu.cn/;具体操作和使用说明见附件2、3)。
图1: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学生综合测评功能流程图
图2: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学生评奖评优功能流程图
3.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评选各环节,各环节时间段截止,系统自动关闭,学生和学院将无法申请和审核。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9月19日前,收集各班综合测评小组成员名单,发放纸质版《综合素质测评表》(大四电子版),并给评议小组成员开会。
9月20日-9月21日,同学自行填写综合测评表,提交该表及佐证材料至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并填写活动导入表格交至各班评议小组负责人,同时统一格式,21日会通过学工系统进行上传数据,22日可在系统查看数据(表格中的模板)
9月22日,进行第二轮综合素质测评审核,学生有异议可以上交相关证明附件,给综合测评小组成员进行核实,完成个人计分
9月23日第三轮综合测评小组成员带上电脑进行现场审核分数,线上和线下同时操作(会议时间地点暂定)
9月24日,各班同学对综合素质测评进行个人分数核对,同时在学工系统(有如异议可向评议小组反馈,如评议小组无法处理,再规定时间内可向欧阳嫄老师反馈,无异议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
9月25-26日,各班汇总综合测评分数,并从系统进行核实,并进行公示,依据综测相关数据,在学工系统上申请相关奖学金(后期时间暂定)
三、相关要求
1.各班级评审小组要充分认识、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和评优工作是加强学生教育与管理,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有效手段。要按照“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的原则做好各项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相关程序规范做好各项评选工作,在把有关材料送学生处之前,务必向本班级学生公示评选结果,确认到位。
2.如有不明事宜,请与体育学研学工办联系,联系人:欧阳嫄老师,联系电话:28861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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